山东管局综合部署规范校园市场经营管理工作
为深化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落实“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活动及电信业务“明白办、放心用”行动要求,加强校园电信市场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校园用户合法权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校园电信市场经营管理的通知》,从4方面12项工作明确要求,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高校“开学季”校园市场检查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两年山东规范校园电信市场取得的成效。会议强调,要将加强校园市场规范管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的具体举措,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担当。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电信服务质量和能力提升,将合规经营贯穿企业决策全过程,坚决摒弃以校园用户数量增量、市场份额、携号转网净携入等短期指标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坚决杜绝因盲目追求业绩损害行业价值和用户权益的行为。
会议深入分析了山东信息通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对加强校园电信市场经营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执行资费公示规定。要结合学生消费能力、生产经营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校园资费方案,按规定要求全量公示。要保障校园用户平等使用权,同一市辖区内不得因不同区(县)或校区制定不同资费方案,资费方案一经公示备案,在本年度校园营销中不得更改。二是有序开展校园营销活动。坚决落实禁止性营销行为要求,全面贯彻“十八项不得”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已经公示备案的资费方案,坚决强化代理渠道管控,依法、文明、有序开展校园营销活动。三是切实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坚决保障校园用户公平选择权,不得为无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严禁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得校园项目,不得将企业选号系统与校园系统功能绑定,要求和误导校园用户必须注册新号。四是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山东管局及各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开学日集中巡查,对校园电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议对开展一轮校园开学日全覆盖集中督查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校园资费公示备案、开学时间表汇总及监督检查计划等时间节点,对管局及通信发展办督查、企业交叉互查、畅通问题沟通解决渠道等提出要求,确保校园市场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