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公司、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中移铁通山东分公司,其他码号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工作,提高码号资源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工信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相关要求,我局决定:自2022年一季度起,不再以短信、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提醒各单位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码号使用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现将相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收费标准
局号:600元/年•局号•本地网(自取得用户码号资源之日起,第一年内可以免缴码号资源占用费,第二年内按规定收费标准减半缴纳,第三年开始按规定标准缴纳)。
短号码:96XXXX为0.24万元/年•号,96XXX为2.4万元/年•号(占用码号资源不足一个月的,免缴码号资源占用费)。
二、缴费时间:按月计费、按季缴费。每季度第1个月10日(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前,缴纳上季度码号资源占用费。新申请短号码单位,自取得我局正式批复之日次月算起。
三、缴费方式:我局在每季度第1个月5日(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前发送非税收电子缴款通知书,码号使用单位凭通知书到代理银行完成缴费。我局按照国家规定,全额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四、对于拒不按照规定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的,我局将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 http://sdca.miit.gov.cn)上进行通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通信方式(包括单位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若发生变化,务必及时告知我局。因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导致码号资源占用费缴款通知书送达失败的,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82092830
电子邮箱:gyt@mailsdca.miit.gov.cn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