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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6:4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成立于2021年9月,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由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管理,日常由青岛市通信管理局代管。主要职责为: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基础网络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为协调推进通信网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等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监测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以及互联网运行监测、网络扩容、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业务技术支撑岗位1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见下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应聘业务技术支撑岗应具有3年以上通信相关工作经历;应聘财务管理岗应具有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六)具备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6日。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09:00—3月10日16:00

五、其他相关要求参见《2023年青岛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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