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不合格APP整改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3批)
发布时间:2025-05-28 15:02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对我省各类APP进行合规性检测。此前,我局对发现问题的APP已下发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一、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通报
截至5月28日,有15款存在问题并被我局通知限期整改的APP未按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反馈,现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1)。
6月5日前,上述15款APP开发运营者务必完成整改与情况反馈工作。如再次逾期仍未整改到位,我局将视情采取下架等措施。
二、通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予以下架
截至5月28日,有1款存在问题的APP经书面要求整改、通报再次要求整改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反馈,现予以下架(名单见附件2)。
相关应用商店应立即对该款APP进行下架处理,并举一反三,排查反复出现问题的APP开发运营者,严格落实分发平台主体责任,把好上架审核关。我局将对下架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