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11:26
鲁通管〔2025〕34号
山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包含考务费20元(上缴国家)。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考试收费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你单位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