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通管罚字2020第5号)
发布时间:2020-03-20 10:50
当事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万成
通信地址: 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经查明,1月9日山东卫视公共频道《问政山东》节目播出13371274567号码有靓号协议影响携号转网。经落实,该号码于2019年12月31日15:31发送短信查询是否具备携转条件,短信回复有靓号协议影响携号转网,但公司并提供不了该协议。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
1、责令改正,警告
2、处3万元罚款。
你公司必须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持所附《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到当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