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0年第3号)
为有效推动电信业务经营者持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3月26日—6月25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有关部门处理用户申诉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26日—6月25日,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反映问题9665件(包括电话3975件、来函5690件),其中受理有效申诉438件,企业及时回函率为100%。
另外,收到用户反映携号转网问题共计267件。
当季所收到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结率为100%。收到用户感谢信2件。
二、具体情况
(一)各主要电信业务经营者被申诉的情况
在重点调查的用户申诉案件中,山东联通157件(济南47件,烟台26件,临沂、青岛各17件,菏泽、潍坊各9件,聊城8件,东营、济宁、泰安各4件,德州、威海、枣庄各3件,滨州2件,淄博1件),山东移动204件(济南41件,潍坊21件,临沂20件,烟台16件,日照15件,菏泽、青岛、威海各13件,聊城11件,枣庄10件,泰安8件,济宁7件,滨州6件,淄博5件,东营3件,德州2件),山东电信77件(青岛19件,临沂13件,济南、烟台各10件,德州、泰安、潍坊各5件,菏泽3件,威海2件,滨州、东营、聊城、日照、枣庄各1件)。
(二)电信用户申诉的分类
438件重点调查的申诉案件中,141件涉及用户服务问题,233件涉及收费争议问题,64件涉及通信质量问题。
三、电信服务质量提示
(一)经营提示
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网厅管理,不断优化系统,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为用户创建方便、快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消费提示
1.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从正规渠道下载手机应用软件,安装时注意阅读服务协议、用户隐私政策等,增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日常通信和互联网活动中,提醒广大用户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收到电话营销骚扰,可通过电话、网站或手机应用等途径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