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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1-21 10:41

    为有效推动电信业务经营者持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926日—1225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有关部门处理用户申诉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26日—12月25日,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咨询、申诉15694件(包括电话7026件、来函8668件),其中有效申诉502件,企业及时回函率为100%。

其中,收到用户反映携号转网问题共计451件。

当季所收到用户申诉的处结率为100%。收到用户感谢信1件。

    二、具体情况

   (一)各主要电信业务经营者被申诉的情况

地市

联通

移动

电信

济南

12

39

11

青岛

15

61

12

淄博

14

12

0

枣庄

5

21

3

东营

3

12

0

烟台

1

15

9

潍坊

18

33

3

济宁

8

5

3

泰安

7

8

1

威海

13

10

4

日照

9

10

0

临沂

8

22

14

德州

0

1

2

聊城

3

24

5

滨州

1

3

11

菏泽

4

25

2

合计

121

301

80

(二)电信用户申诉的分类

502件有效申诉中,153件涉及用户服务问题,273件涉及收费争议问题,76件涉及通信质量问题。

三、电信服务质量提示

    (一)经营提示

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经营服务意识,提升系统支撑能力和服务便捷性,加强一线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消费提示

1.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在参加优惠活动时,务必认真了解活动详情,清楚活动规则,尤其是有关限制性条款,根据自身需求理性参与。

2.提醒广大用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接到疑似诈骗电话请拨打010-12321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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