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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04-12 18:43

为有效推动电信业务经营者持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12月21日-2023年3月20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有关部门处理用户申诉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3月20日,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来函2142件。其中,有效申诉178件,企业及时回函率100%。

当季所收到用户申诉的处结率为100%。

二、具体情况

(一)各主要电信业务经营者被申诉的情况

表1  山东省电信用户有效申诉地市分布统计表

地市

联通

移动

电信

广电

济南

12

16

4

0

青岛

4

17

8

1

淄博

3

1

1

0

枣庄

1

6

2

0

东营

0

0

0

0

烟台

4

3

3

1

潍坊

7

8

3

1

济宁

2

6

2

0

泰安

5

2

4

0

威海

2

3

1

0

日照

0

4

2

0

临沂

3

5

6

0

德州

0

1

3

0

聊城

2

2

0

0

滨州

3

6

1

0

菏泽

0

6

1

0

合计

48

86

41

3

(二)电信用户申诉的分类

178件有效申诉中,67件涉及用户服务问题,46件涉及资费争议问题,32件涉及收费争议问题,22件涉及通信质量问题,7件涉及营销争议问题,4件涉及安全问题。

三、电信服务质量提示

(一)经营提示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将服务要素贯穿业务宣传和办理的全过程,优化资费套餐设置和展示方式,以全面、准确、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醒用户,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消费提示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不要轻易回复陌生短信,接到疑似诈骗电话可通过12321官方网站举报投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2023年一季度通告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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